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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炮制“艳照门”威胁前女友要重归于好!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小木(化名)和前男友王某是老乡,两人相识相爱一段时间后,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在2020年12月和平分手了。按理说,两人分手后,就各自寻找自己的幸福,没有想,分手却成了小木噩梦的开始……

 

小木跟王某两人分手之后,就没有了联系,小木也有了新男友,开启了新生活。2021年3月,小木收到前男友发来的一个视频邮件,打开一看,小木瞬间惊呆了,原来视频里的内容全都是她和前男友的私密画面。

 

受害人小木(化名):“王某知道我交了新男友,就威胁我说,要我跟现男友分手,不然他就把我们之前那种私密视频截图发送给我男朋友,我很害怕,我求他不要把视频给曝光出来。”

 

以私密视频相要挟 前男友企图“破镜重圆”

 

小木的苦苦哀求并没有让王某心软,王某随即将私密视频截图,发给了小木的现男友。

受害人小木(化名):“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就求他不要再把这个视频给发送出来了,他说可以啊,但是要我陪他睡一晚。”

 

小木拒绝了王某无理要求,王某就不停打电话、发短信对小木进行“轰炸式骚扰”,威胁小木尽快和现男友分手,否则就将私密视频发给小木的家人和朋友,要让小木身败名裂。

 

受害人小木(化名):“王某还跟我说,他已经把那些私密视频的截图,全都打印出来了,随时可以把这些图片张贴到我住的小区和我工作的单位,我看到他这个消息,我很害怕。”

 

面对前男友的纠缠和威胁,小木每天都惶恐不安,饱受煎熬,甚至一度产生轻生的念头。报警会不会招来更可怕的报复?但如果任由王某胡来,啥时候才是尽头?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小木还是下定决心选择报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通恒:“公安机关将本案的被告人王某抓获,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是以性爱为目的,将私密视频发送给被害人,对被害人进行胁迫,涉嫌强奸罪,并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女子不堪忍受报警 前男友领刑7个月

 

检察机关接到案件后,马上对被害人小木提供的电话、微信等聊天记录进行审查,提取相关证据。

 

王某辩解说自己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挽回前女友,在短信以及聊天记录、相应的视频这些证据面前,王某的辩解显然不属实,检察机关最终以强奸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犯罪预备,因为他在为强奸罪制造犯罪条件,只是在预备过程当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了,鉴于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法院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

 

“谈不来”好合好散“放不下”害人害己

 

受害人小木(化名):“这件事情给我的影响还是挺大的,我现在都不敢谈恋爱了,我就怕会遇到像他这种人,我也想以此警示女性朋友们,就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远离渣男。”

随着法院对王某的宣判,这一案件暂时告一段落,但在社会上,类似男女朋友分手后,被威胁被勒索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女性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如面对不法伤害,不要一味忍让,保留好证据,勇敢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本文来源于:法治最前线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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