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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离婚时如何判断房产和商铺等不动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Q1:什么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


答: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的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在房产的处理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财产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接受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有证据证明继承或赠与只属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情况除外;夫妻双方通过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房产等。


Q2: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一方所有的房产指的是婚前确定归一方所有的房产以及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所购买的房产。包括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由一方当事人单独继承或受赠的房产;由一方父母以自己子女名义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等。


Q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付清首付,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清首付,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认定为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且尚未清偿的贷款为该放的个人债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Q4: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付清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Q5:双方婚后共同按揭购买房,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答: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实务中,若有部分购房资金来源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纠纷处理上会存在争议。


Q6:一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离婚是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对其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Q7:一方父母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动产应如何处理


答: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还贷,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但司法实践中认定该部分出资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不动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Q8:夫妻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不动产应该如何处理


答:双方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买不动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在司法实践中该不动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所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


Q9: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离婚时应该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不动产时的真实意思。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将购买的不动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不动产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若夫妻购买不动产的真实意思并非是将不动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在离婚时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