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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的婚姻,三个孩子都是非亲生,这谁顶得住?

江西上饶一男子小陈(化名)和妻子小丽(化名)在2007年结婚。刚开始小陈在外打工几个月回一次家,后来开始开始在衢州做定制家具,一个月回家2.3次。妻子小丽则全职在家带孩子。

 

去年年底,妻子小丽突然提出要去外面跑工程,开始小陈不同意,妻子则坚持要出去。正月的时候,妻子小丽出去了4.5天才回家。小丽的反常引起了小陈的怀疑,之后在妻子不知情的时候设置了手机位置共享,之后便接着出去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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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的时候,小陈打电话给岳母,发现妻子不在家,便给妻子电话,但是都没有人接听,遂即查看手机定位,发现定位不在老家上饶,却在衢州一家宾馆,这引起了小陈的极大关注,连夜开车赶到所在宾馆,一夜的等候,却亲眼目睹妻子和一男子共同退房,退的同一张卡。目睹这样的情形,小陈说自己顿时火气上涌,冲上去分别给了2人一耳光。

 

后来小陈联想到自己常年在外,对孩子是否亲生产生了怀疑,经过检测,发现3个女儿没有一个跟自己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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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的遭遇无疑是让人同情的,那么我们遇到这类事情,可以如何最大化挽回自己的损失呢?

 

首先:3个子女并非小陈亲生,小陈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抚养义务,这在法律上称之为欺诈性抚养。那么小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权益:

 

第一:要求小丽归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如果知晓孩子生父是谁,也是可以要求孩子父亲作为共同侵权人,共同赔偿为孩子支出的相关费用。

 

第二:因为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了关系并且生育了孩子,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少分或者不分。

 

第三: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最后,还是想要说婚姻关系需要用心去维护,陪伴和沟通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