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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梁聪团队谭爱心律师原创:“假离婚”变“真离婚”,个中风险有多少!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因各种各样的因素办理“假离婚”,如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等等,这类当事人想着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再进行复婚即可,甚至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实则不然,这一来二去,办理离婚又结婚的风险极多,笔者就此文为大家分享。

 

所谓的“假离婚”是什么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躲避债务、满足购房条件等,双方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办理假离婚的。

 

我国不承认假离婚

 

我国法律不承认假离婚,没有假离婚的说法。

 

对于假离婚的,想要达到离婚的效果,必须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或者夫妻双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此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是假离婚,基本上男女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意见是一致的,所以不会通过法院办理离婚)。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

 

风险一:复婚

 

不少的“假离婚”当事人往往一致约定,在达双方“假离婚”的目的后,双方再进行复婚。

 

但是,这里复婚与否,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一方不同意复婚,另一方则无法要求对方与之复婚。

 

此时,不少读者或许会问:“我们是假离婚的,也不行吗?”

 

笔者:“不行。”

 

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已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至于双方是否复婚,完全要看双方是否愿意再进行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在双方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是否与另一方复婚,完全是一方的自愿,另一方无法依据双方是“假离婚”就要求一方与之登记结婚。

 

风险二: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需依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的事宜,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笔者建议

 

一、审慎决定:审查一下是否一定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来达到目前需达到的目的,很多事情并非只有途径一才能解决;要达到的目的,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起对应的风险。

 

二、专业的离婚协议:即便是“假离婚”,各位当事人也应慎重对待离婚协议,建议不可按照什么百度的模板、什么民政局的模板等,随便对待,各当事人应准备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专业的离婚协议来处理好相关事宜。

 

写在最后,每一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处分自己权利义务的时候,应当审慎应对,否则极有可能将自己陷于风险之中。